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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黄连滴眼剂

日期:2018-12-11
双黄连滴眼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152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眼用制剂(滴眼剂)

规格:每支装60mg;滴眼溶剂每支装5ml

生产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

批准日期:2015-07-30

药品本位码:86901322000177

适应症

驱风清热,解毒退翳,用于风邪热毒型单纯疱疹病毒性树枝状角膜炎。

不良反应

偶有眼部疼痛,流泪等轻度刺激症状。

相关疾病

风邪热毒型,单纯疱疹病毒性树枝状角膜炎,疱疹性角膜炎,疱疹性角膜炎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注意事项

1.如药液发生混浊,应停止使用;配制好的滴眼液,应连续用完,不宜存放后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药液发生混浊,应停止使用。
2.药粉与溶剂混均后,残留于玻璃瓶内的药液量在计量范围之外,请勿刻意取净。
3.取塞、扣接、混合过程中避免瓶口污染。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体外给药可抑制Ⅰ型单纯疱疹病毒的繁殖,减轻家兔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的病变程度,缩短角膜溃疡愈合时间。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处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临用前将一支药粉与一支溶剂配制成溶液,使充分溶解后使用)。一次1~2滴,一日4次。疗程为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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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沈阳

编号:辽20150024

分类码:Hb

机构代码:11799882-0

法定代表人:刘继东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放

日常监管机构: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闫希会、夏晓燕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刘继东

质量负责人:薛晓柏

注册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

生产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滴眼剂,眼膏剂,眼用凝胶剂,溶液剂(眼用)***

生产范围: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溶液剂(眼用),滴眼剂,眼膏剂,眼用凝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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