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2003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吉林通化
剂型:胶囊剂
规格:0.3g/粒
生产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批准日期:2015-02-12
药品本位码:86903546000155
适应症
熄火通络。本品适用于用于内伤头痛,伴有恶心、呕吐、视物不清、肢体麻木、头晕、耳鸣等症,及高血压、动脉硬化、血管神经性头痛。
品牌
东宝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头痛,耳鸣
禁忌
外感头痛者忌用。
注意事项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用药
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粉末;有特异香气,味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