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202047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天津
剂型:酒剂
规格:每瓶装250ml;300ml;500ml
生产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明道20号
批准日期:2015-06-04
药品本位码:86900855000203;86900855000388;86900855000562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855000203[每瓶装500ml];86900855000388[每瓶装300m1];86900855000562[每瓶装250ml]
适应症
驱风去湿,通经活络。用于筋脉拘急,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
禁忌
忌食生冷食物。
注意事项
1.由于方剂中的部分配料有补血活血的功效,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2.儿童禁用。并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忌食生冷食物。
4.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儿童用药
儿童禁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