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361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片剂
规格:小片
生产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号
批准日期:2015-08-02
药品本位码:86900973000628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不良反应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相关疾病
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炎,咽炎
禁忌
1.孕妇禁用
2.新生儿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请咨询医师。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7.超剂量及长时间服用,必须在医师及医师指导下进行。
8.不宜与强心苷类、生物碱类、抗生素类或异烟肼、维生素B1等药物合用。
9.特异性或过敏体质者不宜使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新生儿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过量
长期大量服用,可引起慢性砷中毒,危害健康,重者危及生命,应引起人们的注意。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小片一次3片,大片一次2片,一日2~3次。孕妇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