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7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天津
剂型:煎膏剂(膏滋)
规格:每瓶装120g;每瓶装60g;每袋装20g
生产地址:天津市北辰开发区科园路
批准日期:2015-05-29
药品本位码:86900960000747;86900960001836;86900960001843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0960000747[每瓶装60g];86900960001836[每瓶装120g];86900960001843[每袋装20g]
适应症
益气养阴、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适用于气阴两虚所致气短、乏力、咳嗽、咯血、胸痛;晚期肺癌见上述证候者的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偶见恶心,腹泻。
相关疾病
气阴两虚,阴虚内热型,肺癌,肺癌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偶见恶心,腹泻。
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实验证明:
1.本品对小鼠黑色素瘤B16,Lewis肺癌、S180肉瘤和Ehrlich腹水癌均有不同程度的抑瘤作用,对Lewis肺癌的被动肺转移和S180肉瘤的主动肺转移有明显的抗转移作用;
2.对肌体非特异性及特异性免疫功能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避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g,一日3次。两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苦、微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