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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猴头颗粒

日期:2018-12-07
复方猴头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72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浙江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5g

生产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南峰东路8号

批准日期:2015-08-24

药品本位码:86904579000877

适应症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汞中毒,胃病,疣状胃炎伴米烂,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慢性胃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硫糖铝为抗酸药,单独使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超过4g。不良反应:主要为便秘,个别患者可有口干、恶心、皮疹、胃痉挛等。孕妇及哺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g,一日15—20g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微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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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

编号:浙20000296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14803531-4

法定代表人:黄旭炎

发证日期:2015-12-30

有效期至:2020-11-15

发证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邵元昌

日常监管机构: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贵进、张天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黄旭炎

质量负责人:吴雄生

注册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南峰东路8号

生产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南峰东路8号:曲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蜜丸、蜜丸、水丸、浓缩丸)、合剂、糖浆剂、酒剂、酊剂******

生产范围:浙江省仙居县南峰东路8号:酊剂,颗粒剂,丸剂,散剂,合剂,曲剂,酒剂,片剂,硬胶囊剂,煎膏剂,糖浆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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