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155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东威海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6g
生产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环山路121号
批准日期:2015-04-17
药品本位码:86904222000186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苦咽干,咳嗽痰黄,尿黄便结;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风热,发热,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7.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4次;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