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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芝颗粒

日期:2018-12-08
白芝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09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MA地块(创业三路29号)

批准日期:2015-09-21

药品本位码:86901951000029

适应症

柔肝养血。用于肝血不足所致筋骨软弱,四肢乏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肝血不足,贫血,贫血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10790(ZD-0790)-2002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0~30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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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编号:鄂20160227

分类码:HbZab

机构代码:91420100300244592T

法定代表人:江书银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刘文斌

日常监管机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刘运成、刘昌俊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江书银

质量负责人:黎俊杰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MA地块(创业三路29号)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MA地块(创业三路29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煎膏剂(膏滋),糖浆剂,口服溶液剂,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MA地块(创业三路29号):中药提取车间,口服溶液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煎膏剂(膏滋),糖浆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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