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3302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5g(相当于饮片2.24g)
生产地址:芜湖市九华北路116号
批准日期:2018-02-28
药品本位码:86904452000741
适应症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不良反应
无不良反应。
相关疾病
浸润型肺结核,阴虚痰热证,肺结核,肺结核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期间,注意复查肝功能。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暂定两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临床前药理试验表明:
1.本品可延长感染人型结核分支杆菌H37RV小鼠的平均存活天数;
2.可减缓感染结核杆菌豚鼠的体重下降,降低脾、肺重量及病变指数,抑制结核杆菌在豚鼠脾、肺、肝、淋巴结的生长;
3.可延长二氧化硫及氨水法引咳小鼠的咳嗽潜伏期,对小鼠断尾出血时间有一定缩短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初治者6个月为一疗程;复治者8个月为一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