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日期:2018-12-10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116

英文名称:Pefloxacin Mesylate Injection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0.2g(以培氟沙星计)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路8号

批准日期:2015-09-11

药品本位码:86901958000435

适应症

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不良反应

少数病人可出现: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2、光敏反应、神经系统反应、如头昏、眩晕、头痛、震颤、失眠等。
3、皮疹,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上升、白细胞减低等。
4、偶见注射局部刺激症状。上述反应均属轻中度反应,停药后即可消失。

相关疾病

细菌性肺炎,肺感,下呼吸道感染,肺热症,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内膜炎,尿道感染

禁忌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不足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
2、有严重肝脏、肾脏功能损害者剂量宜酌碱或慎用。
3、用药期间避免紫外光照射及日光曝晒。
4、静滴时间不少于60分钟。
5、如发现药液变色或药液中有异物,请勿使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1、避免同时服用茶碱、含镁或氢氧化铝抗酸剂。
2、稀释液不能用氯化钠溶液或其它含氯离子的溶液。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甲磺酸培氟沙星为喹诺酮类抗菌药,作用机理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肠杆菌属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伤寒沙门菌属等以及流感杆菌、奈瑟菌属等具有强大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铜绿假单胞菌亦具有一定抗菌作用。对肺炎球菌、各组链球菌和肠球菌仅具轻度作用。

药代动力学

据资料介绍,本品0.4g静脉滴注后,原药血浓度为5.8mg/L,与人体血浆蛋白结合率为20%-30%,半衰期(t1/2)较长,约10-13小时,体内分布广泛,在支气管、肺、肝、肾、肌肉、前列腺等组织和胆汁、胸、腹腔液中均能达有效浓度。此外尚可通过炎症脑膜进入脑脊液中,脑脊液中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60%友右。主要在肝内进行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N-去甲基物和N-氧化代谢物,其中N-去甲基物同培氟沙星具有同样的体外抗菌作用。本品及其代谢物主要经肾排泄,约占给药剂量的58.9%。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次0.4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入,每12小时一次。患有黄疸的病人,每天用药一次;患有腹水的病人每36小时用药一次;患有黄疸和腹水的病人,每48小时用药一次。或遵医嘱。

性状

无色或微黄色、微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上一篇:

下一篇:布洛芬混悬液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编号:鄂20160002

分类码:Hab

机构代码:914201003001966747

法定代表人:邓霞飞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邓小川

日常监管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梁胜、夏笛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唐维

质量负责人:刘红华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路8号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路8号: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含激素类),口服混悬剂,片剂,栓剂,原料药***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二路2号:片剂***

生产范围: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路8号: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含激素类),口服混悬剂,片剂,栓剂,原料药(尿激酶)***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二路2号:片剂***

联系我们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whrfyyyxzr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