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66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3g
生产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联胜街安全巷65号
批准日期:2015-04-15
药品本位码:86903931001620
适应症
补腰肾,强筋骨,活血,利气,止痛。本品用于增生性脊椎炎(肥大性胸椎﹑腰椎炎),颈椎综合症,骨刺等骨质增生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骨关节炎,髋关节骨关节炎,增生性脊椎炎,肥大性胸椎炎,腰椎炎,骨关节炎
禁忌
1.忌吃寒散及解药性食物,如空心菜,萝卜,绿豆,菠菜,竹笋,海带,田螺,蟹肉,鸭蛋,苹果,梨,柿子,香蕉,西瓜,湿滞性食物如糯米,酸辣等刺激性食物少吃为佳。
2.高血压患者慎用,肾炎,肝炎,心脏病患者严禁用。
注意事项
1.药性温补肾阳,服药过程中,个别患者出现口苦,咽干,喉咙痛或眼出屎,大便结的,可改用盐水送服,不需停服。
2.感冒发烧或其它原因引起发烧,发热的暂停服用,待退烧后,再服用。
3.忌吃寒散及解药性食物,如空心菜,萝卜,绿豆,菠菜,竹笋,海带,田螺,蟹肉,鸭蛋,苹果,梨,柿子,香蕉,西瓜,湿滞性食物如糯米,酸辣等刺激性食物少吃为佳。
4.高血压患者慎用,肾炎,肝炎,心脏病患者严禁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1.抗炎作用。药理实验证明,抗骨质增生丸对气囊性肉芽组织增生、角叉菜胶性足肿胀及棉球肉芽肿有抑制作用。
2.镇痛作用。药理实验证明,抗骨质增生丸能抑制电击小鼠尾巴或腹腔注射稀醋酸引起的疼痛反应。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避光,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g,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