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77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10粒重2g
生产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联胜街安全巷65号
批准日期:2015-04-15
药品本位码:86903931001576
适应症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寒热积聚,消化不良,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十二指肠溃疡
禁忌
忌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