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78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10粒重2g
生产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联胜街安全巷65号
批准日期:2015-04-15
药品本位码:86903931000746
适应症
祛心“赫依”病。用于心烦失眠,心神不安。对心“赫依”病尤为有效。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赫衣病,神经衰弱,失眠,心“赫依”病,失眠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能明显提高心肌细胞耐缺氧能力,对常压、减压、缺血性、中毒性缺氧有保护作用。
2.具有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脉血流量、降低外周阻力、降低心肌耗氧量、保护心肌组织。
3.有改养心肌缺血的血流动力学参数,改养心肌缺血区的循环和代谢,明显减小缺血区面积的作用。
4.对垂体后叶素所致的心肌缺血有显著的保护作用。
5.降低血脂,抑制血小板集聚。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ZZ-8319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