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77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10粒重2g
生产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联胜街安全巷65号
批准日期:2015-04-14
药品本位码:86903931000104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散瘀止痢。用于瘟疫热盛、脑炎、赤白痢疾及目黄音哑、吐泻转筋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包涵体脑炎,道森脑炎,亚急性包涵体脑炎,亚急性硬化性白质脑炎,委内瑞拉马脑炎,散发性脑炎伴发的精神障碍,白喉,白喉
禁忌
孕妇忌用。小儿量宜小。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用。
儿童用药
小儿量宜小。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防潮。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ZZ-8309
用法用量
口服。每15粒重3g,2~2.5g/次,2次/日;小儿酌减。
性状
本品为红色水丸。气腥,味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