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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片

日期:2018-12-10
灵芝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493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重0.25g

生产地址:温州市温金公路135号

批准日期:2015-08-17

药品本位码:86904586000501

适应症

本品用于宁心安神,健脾和胃。本品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神经衰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失眠,神经衰弱

禁忌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注意事项

1.本品宜餐后服。
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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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温州

编号:浙20000340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72760842-0

法定代表人:王仁民

发证日期:2015-12-31

有效期至:2020-12-30

发证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邵元昌

日常监管机构: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饶爱华、黄亦静、郭文斌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高杨

质量负责人:苏玲萍

注册地址:温州市温金公路135号

生产地址:温州市温金公路135号:片剂、硬胶囊剂、丸剂(水蜜丸、水丸)、颗粒剂、曲剂******

生产范围:温州市温金公路135号:片剂,颗粒剂,丸剂(水蜜丸、水丸),曲剂,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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