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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杏香兔耳风片

日期:2018-12-06
复方杏香兔耳风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506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薄膜衣)

规格:每片重0.5g

生产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41号

批准日期:2014-03-06

药品本位码:86902454000752

适应症

清热解毒,去瘀生新。用于湿热下注所致慢性宫颈炎,子宫内膜炎,阴道炎,白带等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湿热下注,慢性宫颈炎,子宫内膜炎,阴道炎,宫颈炎,盆腔炎,子宫颈息肉,阴道炎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
4.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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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陕西西安

编号:陕20160074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610132220861398Q

法定代表人:夏陆一

发证日期:2018-11-06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应宏锋

日常监管机构:西安市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毅、孟少昱;薛文萍、王秦南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夏陆一

质量负责人:张维娜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41号

生产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41号: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浓缩丸),合剂,酒剂,酊剂,茶剂,硬胶囊剂***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金旭路9号:片剂,硬胶囊剂(本地址不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41号: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浓缩丸),合剂,酒剂,酊剂,茶剂,硬胶囊剂***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金旭路9号:片剂,硬胶囊剂(本地址不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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