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山葛开胃口服液

日期:2018-12-06
山葛开胃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270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41号

批准日期:2015-10-12

药品本位码:86902454000691

适应症

开胃健脾,解肌生津。用于儿童纳呆食少的厌食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儿童厌食症,小儿厌食症,儿童厌食症

禁忌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所含脂肪酶,淀粉酶,有机酸及维生素B,有促进消化的作用:可改善大脑记忆功能,提高智力。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2次;6个月至3岁儿童,一次5毫升;3~6岁儿童,一次10毫升;6至12岁儿童,一次20毫升。

上一篇:五加双参片

下一篇:虫草双参酒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陕西西安

编号:陕20160074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610132220861398Q

法定代表人:夏陆一

发证日期:2018-11-06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应宏锋

日常监管机构:西安市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毅、孟少昱;薛文萍、王秦南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夏陆一

质量负责人:张维娜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41号

生产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41号: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浓缩丸),合剂,酒剂,酊剂,茶剂,硬胶囊剂***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金旭路9号:片剂,硬胶囊剂(本地址不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41号: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浓缩丸),合剂,酒剂,酊剂,茶剂,硬胶囊剂***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金旭路9号:片剂,硬胶囊剂(本地址不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联系我们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xaafgyygf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