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痛灵颗粒

日期:2018-12-12
喉痛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474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克

生产地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创新路9号

批准日期:2013-09-18

药品本位码:86902469000518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咽喉炎,感冒,上呼吸道炎,扁桃体炎,流行性感冒,咽喉炎

禁忌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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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陕西西安

编号:陕20160081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610131742830863Y

法定代表人:张祥

发证日期:2017-03-3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胡小平

日常监管机构: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史薇、张丹铮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祥

质量负责人:陈曼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创新路9号

生产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创新路9号: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颗粒剂,片剂(含孕激素类),硬胶囊剂(含中药提取),酒剂***

生产范围: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创新路9号: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颗粒剂,片剂(含孕激素类),硬胶囊剂(含中药提取),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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