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80140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软膏剂
规格:(1)每支装15g(每1g 相当于饮片0.082g);(2)每支装20g(每1g 相当于饮片0.082g)
生产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东南、塔杰路西南
批准日期:2015-10-27
药品本位码:86905751000012;86905751000029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751000012[每支装15g(每1g 相当于饮片0.082g)];86905751000029[每支装20g(每1g 相当于饮片0.082g)]
适应症
清热燥湿,活血祛风,止痒消炎。本品用于湿热蕴结或血热风燥引起的皮肤瘙痒;神经性皮炎﹑湿疹﹑足癣及银屑病等瘙痒性皮肤病见上述证候者。
品牌
芝芝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皮肤瘙痒,神经性皮炎,湿疹,足癣,银屑病,肛周湿疹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治疗期间忌酒等辛辣发物。
2、儿童及孕妇要慎重使用。
3、用药期间不要吃生冷的食物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慎用。
儿童用药
慎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抑菌杀菌作用。本品体外试验对皮肤癣菌的三个属的代表株及临床株,即红色毛癣菌、石膏样毛癣菌临床株与红色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石膏样小孢子菌标准株均有较强的抑菌和杀菌作用,用液体连续稀释法和固体连续稀释法及活菌计数法测定本品的最小抑菌浓度及杀菌时间,仅50%原药浓度的药液在60分钟内即可将上述癣菌全部杀死。止痒作用。本品能明显提高致痒阈,具有显著的止痒作用。止痒试验分对照组和本品大剂量组、小剂量组,以磷酸组织胺总量为致痒阈,本品大、小剂量组与对照组比较有非常显著性差异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患处。每日3次。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软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