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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味乳香散

日期:2018-12-06
十味乳香散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328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西藏

剂型:散剂

规格:每袋装2克;每袋装10克

生产地址:西藏聂拉木县充堆路10号

批准日期:2015-07-27

药品本位码:86905745000394;86905745000387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745000394[每袋装2克];86905745000387[每袋装10克]

适应症

祛风燥湿,干“黄水”。用于湿疹,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等风湿痹症,“黄水”病,皮肤病。

品牌

神猴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湿疹,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风湿痹症,“黄水”病,皮肤病,荨麻疹,湿疹

禁忌

忌食油腻、生冷、酸腐、辛辣、刺激性食物。

注意事项

忌食油腻、生冷、酸腐、辛辣、刺激性食物。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一次2g,一日1~2次(9天的用量)(3大盒一个疗程)。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粉末;气微香,味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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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西藏

编号:藏20160012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540235219666499C

法定代表人:尼玛次仁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宇飞

日常监管机构: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吉律旺布、余任宾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尼玛次仁

质量负责人:次仁琼达

注册地址:西藏聂拉木充堆路10号

生产地址:西藏聂拉木充堆路10号:散剂,丸剂(水丸)***

生产范围:西藏聂拉木充堆路10号:散剂,丸剂(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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