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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味诃子丸

日期:2018-12-06
十味诃子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402003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西藏日喀则

剂型:丸剂

规格:每10丸重2.5克

生产地址:西藏日喀则地区聂拉木县充堆路10号

批准日期:2015-08-06

药品本位码:86905745000349

适应症

清肾热,利尿。用于肾炎、腰膝酸痛,尿频或尿闭,血尿,尿道,结石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肾炎,血尿,尿道结石,输尿管结石,尿道结石

禁忌

忌油腻、生、冷、酸、腐、辛辣刺激性食物。

注意事项

忌油腻、生、冷、酸、腐、辛辣刺激性食物。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山矾叶可清除肾热、肺热及扩散热;
2.印度獐牙菜清热泻火,疏肝利胆;
3.白蔻仁可健脾化湿;
4.红花可疏通血脉;
5.藏药草凉血止血;
6.诃子补肺益肾,强身健体,协调诸药,肝、胆、肺、肾之热可清,血脉疏通脾胃健其病可愈。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一次2-3g,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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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西藏

编号:藏20160012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540235219666499C

法定代表人:尼玛次仁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宇飞

日常监管机构: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吉律旺布、余任宾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尼玛次仁

质量负责人:次仁琼达

注册地址:西藏聂拉木充堆路10号

生产地址:西藏聂拉木充堆路10号:散剂,丸剂(水丸)***

生产范围:西藏聂拉木充堆路10号:散剂,丸剂(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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