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十五味龙胆花丸

日期:2018-12-06
十五味龙胆花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402003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西藏日喀则

剂型:丸剂

规格:每10丸重3克

生产地址:西藏日喀则地区聂拉木县充堆路10号

批准日期:2015-08-07

药品本位码:86905745000165

适应症

清热理肺,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咳嗽气喘,声嘶音哑。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老年人肺气肿,老年肺气肿,肺大泡,大泡性肺气肿,支气管炎,肺气肿,老年人肺气肿

禁忌

孕妇禁服。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服。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避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藏药第一册;标准编号:WS3-BC-0195-95

用法用量

一次6~8丸,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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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西藏

编号:藏20160012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540235219666499C

法定代表人:尼玛次仁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宇飞

日常监管机构: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吉律旺布、余任宾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尼玛次仁

质量负责人:次仁琼达

注册地址:西藏聂拉木充堆路10号

生产地址:西藏聂拉木充堆路10号:散剂,丸剂(水丸)***

生产范围:西藏聂拉木充堆路10号:散剂,丸剂(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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