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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眼用利福平

日期:2018-12-10
滴眼用利福平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3964

英文名称:Rifampicin For Eye Use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安徽宿州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滴丸每丸含利福平10mg,缓冲液每瓶10ml

生产地址:安徽省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江路北侧

批准日期:2015-12-04

药品本位码:86904315000062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品牌

孟仁寿

不良反应

1.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
2.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相关疾病

沙眼,结膜炎,角膜炎,沙眼

禁忌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利福平可穿过胎盘,虽然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作用,孕妇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

慎用。

老人用药

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饮酒可致利福平性肝毒性发生率增加,并增加利福平的代谢,需调整利福平剂量,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肝毒性出现。
2.对氨基水杨酸盐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导致其血药浓度减低;如必须联合应用时,两者服用间隔至少6小时。
3.本品与异烟肼合用肝毒性发生危险增加,尤其是原有肝功能损害者和异烟肼快乙酰化患者。
4.利福平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应。
5.氯苯酚嗪可减少利福平的吸收,达峰时间延迟且半衰期延长。
6.利福平与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血药浓度减低,故本品不宜与咪唑类合用。
7.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抗凝药﹑氨茶碱﹑茶碱﹑氯霉素﹑氯贝丁酯﹑环胞素﹑维拉帕米(异搏定)﹑妥卡尼﹑普罗帕酮﹑甲氧苄啶﹑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口服降血糖药﹑促皮质素﹑氨苯砜﹑洋地黄苷类﹑丙吡胺﹑奎尼丁等与利福平合用时,由于后者诱导肝微粒体酶活性,可使上述药物的药效减弱,因此除地高辛和氨苯砜外,在用利福平前和疗程中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本品与香豆素或茚满二酮类合用时应每日或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据以调整剂量。
8.本品可促进雌激素的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导致月经不规则,月经间期出血和计划外妊娠。所以,患者服用利福平时,应改用其他避孕方法。
9.本品可诱导肝微粒体酶,增加抗肿瘤药达卡巴嗪(dacarbazine)﹑环磷酰胺的代谢,形成烷化代谢物,促使白细胞减低,因此需调整剂量。
10.本品与地西泮(安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消除,使其血药浓度减低,故需调整剂量。
11.本品可增加苯妥因在肝脏中的代谢,故两者合用时应测定苯妥因血药浓度并调整用量。
12.本品可增加左旋甲状腺素在肝脏中的降解,因此两者合用时左旋甲状腺素剂量应增加。
13.本品亦可增加美沙酮﹑美西律在肝脏中的代谢,引起美沙酮撤药症状和美西律血药浓度减低,故合用时后两者需调整剂量。
14.丙磺舒可与本品竞争被肝细胞的摄入,使本品血药浓度增高并产生毒性反应。但该作用不稳定,故通常不宜加用丙磺舒以增高本品的血药浓度。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药代动力学

1.眼部给药吸收后可弥散至大部分体液和组织中。
2.本品在肝脏中可被自身诱导微粒体氧化酶作用而迅速去酰化,成为具有抗菌活性的代谢物,然后经水解形成无活性的代谢物由尿排出。
3.本品主要经胆汁和肠道排出,亦可经乳汁排出。
4.利福平不能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清除。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蒋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性状

本品为暗红色至橙红色的滴丸,缓冲液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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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安徽宿州

编号:皖20160014

分类码:HabZbF

机构代码:91341300065208048B

法定代表人:韩爱华

发证日期:2018-06-15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士友

日常监管机构: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刘勇 张梅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韩爱华

质量负责人:唐英武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路北侧

生产地址:安徽省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江路北侧:片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含抗肿瘤类),颗粒剂,散剂(外用),合剂(口服液),糖浆剂,酊剂(外用),茶剂,搽剂,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滴眼剂,凝胶剂,药用辅料,溶液剂,原料药,洗剂***蚌埠市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2号:搽剂,洗剂,软膏剂,溶液剂(外用)***

生产范围:安徽省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江路北侧:片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含抗肿瘤类),颗粒剂,散剂(外用),合剂(口服液),糖浆剂,酊剂(外用),茶剂,搽剂,软膏剂(含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滴眼剂,凝胶剂,药用辅料(羧甲淀粉钠、麝香草酚、依地酸二钠、亚硫酸氢钠、焦亚硫酸钠、硫酸钙、磷酸氢钙、氧化锌、氧化镁、海藻酸钠、硬脂酸镁、胆固醇硫酸钠),溶液剂,原料药(尿素、伏立诺他、普乐沙福、达沙替尼、二盐酸组胺、酞丁安),洗剂***蚌埠市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2号:搽剂,洗剂,软膏剂,溶液剂(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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