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839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安徽宿州
剂型:乳膏剂
规格:10g:30mg
生产地址:安徽省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江路北侧
批准日期:2015-05-12
药品本位码:86904359000325
适应症
适用于由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炎、足癣继发感染、湿疹继发感染及其他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品牌
达康芬
不良反应
偶可发生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相关疾病
增殖性皮炎,良性增殖性天疱疮,增殖性脓皮病,婴儿肢端脓皮病,下疳样脓皮病,皮肤囊肿,湿疹
禁忌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严重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儿童用药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老人用药
无特殊限制。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盐酸环丙沙星属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制是通过阻止细菌中的DNA旋转酶,干扰DNA功能,导致细菌死亡。对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杀菌作用,对淋球菌作用最强;对革兰阳性菌亦有一定的杀菌效果。又与其它抗菌素无交叉耐药性。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执行标准
WS1-(X-183)-2004Z
用法用量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乳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