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芩暴红止咳口服液

日期:2018-12-11
芩暴红止咳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37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路西段

批准日期:2015-05-13

药品本位码:86903843000087

适应症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痰热壅肺,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

禁忌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大鼠的动物实验证明,芩暴红止咳口服液具有很强的抗菌消炎作用;
2.采用氯化三苯四氮唑(TTC)快速试验方法地该药的体外抗菌的作用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芩暴红止咳口服液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卡他球菌,绿脓杆菌等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白色念珠菌,藤黄八叠球菌有抗菌活性,对枯草杆菌无抗菌活性。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上一篇:清热解毒口服液

下一篇:消栓通络片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黑龙江伊春

编号:黑20160012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76921739-9

法定代表人:姜培恒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王国才

日常监管机构: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伊春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迟天源、荣佳思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姜培恒

质量负责人:刘晓颖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路奋斗街

生产地址: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路西段: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路西段:片剂、颗粒剂、胶囊剂、丸剂(蜜丸)、口服液、合剂(含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路西段: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路西段:片剂、颗粒剂、胶囊剂、丸剂(蜜丸)、口服液、合剂(含中药提取)***

联系我们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ycjbyzy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