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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贝诺酯维B1颗粒

日期:2018-12-06
小儿贝诺酯维B1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3646

英文名称:Pediatric Benorilate and VitaminB1 Gran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河北

剂型:颗粒剂

规格:贝诺酯0.3g,维生素B13mg

生产地址:河北省安国市东方药城

批准日期:2015-09-24

药品本位码:86902816002066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不良反应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相关疾病

普通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偏头痛,神经痛,痛经,小儿感冒,丛集性头痛,普通感冒

禁忌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儿童用药

1.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应与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和肝素)同时使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贝诺酯为阿司匹林与对乙酰氨基酚以酯键结合的中性化合物,有解热镇痛作用,不良反应较阿司匹林小,易于耐受,口服后在胃肠道不被水解,在肠内吸收并迅速在血中达到有效浓度,特点是很少引起胃肠出血;维生素B1可增强贝诺酯解热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2-3岁,12-14公斤,一次0.5~1包,一日3次;4-6岁,16-20公斤,一次1~1.5包,一日3次;7-9岁,22-26公斤,一次1.5包,一日3次; 10-12岁,28-32公斤,一次2包,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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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北

编号:冀20150201

分类码:HbZbX

机构代码:911300007007551133

法定代表人:李晓恩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许彦增

日常监管机构: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马磊 王朔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龙

质量负责人:李玲

注册地址:河北省安国市东方药城

生产地址:河北省安国市东方药城: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酊剂,栓剂,合剂,口服液,乙醇,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

生产范围:河北省安国市东方药城: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酊剂,栓剂,合剂,口服液,乙醇,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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