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1034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河北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9g
生产地址:河北省安国市东方药城
批准日期:2015-07-03
药品本位码:86902816001564
适应症
本品益气补血,健脾养心。用于心脾两虚,气血不足所致的心悸,失眠健忘,食少体倦,面色萎黄。
品牌
药都制药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月经失调性不孕症,多发性骨髓瘤病肾病,骨髓瘤管型肾病,赫珀特病肾病,赫珀特氏病肾病,轻链肾病,小儿β地中海贫血,健忘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5.高血压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或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虚证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