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健儿消食合剂

日期:2018-12-06
健儿消食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106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河北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每瓶装90ml

生产地址:河北省安国市东方药城

批准日期:2016-01-07

药品本位码:86902816000963;86902816003230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816000963[每支装10ml];86902816003230[每瓶装90ml]

适应症

健脾益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厌食症,小儿消化不良,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小儿厌食症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不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3岁以内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北

编号:冀20150201

分类码:HbZbX

机构代码:911300007007551133

法定代表人:李晓恩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许彦增

日常监管机构: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马磊 王朔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龙

质量负责人:李玲

注册地址:河北省安国市东方药城

生产地址:河北省安国市东方药城: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酊剂,栓剂,合剂,口服液,乙醇,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

生产范围:河北省安国市东方药城: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酊剂,栓剂,合剂,口服液,乙醇,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

联系我们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ydzyjtgf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