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38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云南昆明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8克
生产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15-04-29
药品本位码:86905590000204
适应症
本品宣肺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痛痒。
品牌
童俏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感冒,头痛,感冒,小儿感冒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小儿解表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小儿解表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11.请将小儿解表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儿解表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避光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