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62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云南昆明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5g
生产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15-04-29
药品本位码:86905631000293
适应症
本品发散风寒。用于外感风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鼻流清涕,肢体酸重,喉痒咳嗽,咳嗽痰清稀,及上呼吸道感染,感冒鼻炎等见上述症候者。
品牌
云南白药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外感风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鼻流清涕,肢体酸重,喉痒咳嗽,鼻流清涕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汗出,口渴,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以辛温解表之峻品麻黄为主药,开腠理、通毛窍,发汗解表以散风寒;
2.辅以辛散香窜之荆芥发表散风,白芷外散风寒、通窍止痛;
3.佐以苍术发汗解表散寒,兼能祛风胜湿,与陈皮同用,行气和胃,燥湿健脾化痰,以防外邪影响脾胃;
4.陈皮还善行肺经之气滞,有理气化痰之功;
5.甘草调和诸药,为使。诸药合用,共奏发散风寒之效。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清香,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