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丹参软胶囊

日期:2018-12-07
复方丹参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20059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62g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批准日期:2015-04-28

药品本位码:86900381000463

适应症

具有活血化瘀,芳香开窍之功效,能迅速缓解心绞痛,改善心肌缺血缺氧,改善心肌代谢,其治疗冠心病、滞型及瘀血型冠心病患者效果较佳。

不良反应

头晕、恶心等。

相关疾病

冠心病,滞型冠心病,瘀血型冠心病,心绞痛,心绞痛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异常者、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复方丹胶囊具有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减慢心率改善心肌缺氧之功效.
2.可改善心脑血管急性症状和心电图缺血性的改变
3.可抑制血小板凝集抑制血小板的释放反应降低血粘度降低血脂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防潮。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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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编号:粤20160056

分类码:HbZbF

机构代码:91440101714253245D

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志钧、高云、方加林、洪泺铿、林楚钊、杨燕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裴泽建

质量负责人:郑丽真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生产地址:广东省潮州市二期工业园区振兴路南: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类、抗肿瘤药),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头孢菌素类),丸剂(水丸、浓缩丸),软胶囊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合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药用辅料。***广东省揭西县环城东路36号:片剂(含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颗粒剂(含青霉素类),丸剂(水丸、浓缩丸),口服混悬剂(青霉素类)***广东省四会市东城街道商业大道中11号: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广东省潮州市二期工业园区振兴路南: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片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类、抗肿瘤药),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头孢菌素类),丸剂(水丸、浓缩丸),软胶囊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合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药用辅料(包衣预混剂)。***广东省揭西县环城东路36号:片剂(含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颗粒剂(含青霉素类),丸剂(水丸、浓缩丸),口服混悬剂(青霉素类)***广东省四会市东城街道商业大道中11号: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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