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240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重20g
生产地址:烟台市福山区门楼工业园朝阳路92号
批准日期:2015-04-17
药品本位码:86904190000188
适应症
补气养血,填精益髓。用于健忘,神经衰弱,腰膝酸软,神疲乏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神经衰弱,耳鸣,耳鸣
禁忌
忌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孕妇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