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11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4g(每粒含阿司匹林12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维生素C 50mg)
生产地址:招远市泉山路122号
批准日期:2015-02-04
药品本位码:86904247000185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等症。
不良反应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偶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
禁忌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本品含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15.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7.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与抗凝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同用。
2.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喋呤的作用,故不宜二者同服。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的镇痛作用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的合成有关;
2.解热作用则可能是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周围血管扩张,出汗与散热而起作用,宜同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3.咖啡因小剂量作用于大脑皮层高位的中枢使精神兴奋,解除疲劳。并可使脑血管收缩,缓解脑血管扩张引起的头痛。
4.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有竞争性阻断组胺(H1)受体的作用,减轻过敏症状,抗M胆碱受体作用,使鼻黏膜干燥。
5.人工牛黄有解热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