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896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
生产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国泰路51号
批准日期:2015-08-11
药品本位码:86901740000131
适应症
清燥润肺。用于燥气伤肺,干咳无痰,气逆而喘,咽干鼻燥,心烦口渴。
品牌
福星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燥气伤肺,支气管哮喘,支气管哮喘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