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823
英文名称:Altretamine Caps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山东潍坊
剂型:胶囊剂
规格:0.1g
生产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禹王北街2709号
批准日期:2015-04-10
药品本位码:86904180000594
适应症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不良反应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3~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相关疾病
卵巢癌,小细胞肺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子宫内膜癌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忌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本品。
老人用药
大于65岁老年患者酌情减量。
药物相互作用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抗抑郁药合用可导致严重的直立性低血压,应慎用。与甲氧氯普胺合用可致肌张力障碍。与维生素B6同时使用,可能减轻周围神经毒性。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为嘧啶类抗代谢药物,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干扰叶酸代谢,选择性抑制DNA、RNA和蛋白质的合成。为周期特异性药,与烷化剂无交叉耐药。
药代动力学
体内需经肝脏微粒体P-450单氧化酶活化后,发挥细胞毒效应,口服血浆Tmax约2~3小时,血浆T1/2为13小时,主要代谢物经尿排出。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1.口服,按体重每日10~16mg/kg,分四次服,21天为一疗程或每日6~8mg/kg,90日为一疗程。
2.联合方案中,推荐总量为按体表面积150~200mg/m2,连用14天,耐受好。
3.饭后1~1.5小时或睡前服用能减少胃肠道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