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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陈合剂

日期:2018-12-07
二陈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168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瓶装120毫升;每瓶装250毫升。

生产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号大街39号

批准日期:2015-04-20

药品本位码:86904652000039;86904652000046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652000039[每瓶装120ml];86904652000046[每瓶装250ml]

适应症

燥湿化痰,理气和胃。用于咳嗽痰多,胸脘胀闷,恶心呕吐。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痰湿咳嗽,支气管炎,支气管炎

禁忌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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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杭州

编号:浙20000053

分类码:HbZbe

机构代码:71095773-9

法定代表人:郑猛

发证日期:2016-01-14

有效期至:2020-07-14

发证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邵元昌

日常监管机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佩珏、裘斐、夏孝峰、何美萍、张丽、胡义辉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郑猛

质量负责人:刘轮辉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号大街39号

生产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号大街39号:胶囊剂、散剂、片剂、合剂、颗粒剂杭州市九堡镇九横路168号 :中药提取车间、中药饮片***

生产范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号大街39号:颗粒剂,胶囊剂,合剂,散剂,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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