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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腥草芩蓝合剂

日期:2018-12-07
鱼腥草芩蓝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0033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1)15ml/支:(2)120ml/瓶

生产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号大街39号

批准日期:2015-08-17

药品本位码:86904486000199;86904486000205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486000199[15ml/支];86904486000205[120ml/瓶]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肿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有风热证厚者。

品牌

惠松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外感风热,咽喉肿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咽喉肿痛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15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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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杭州

编号:浙20000053

分类码:HbZbe

机构代码:71095773-9

法定代表人:郑猛

发证日期:2016-01-14

有效期至:2020-07-14

发证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邵元昌

日常监管机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佩珏、裘斐、夏孝峰、何美萍、张丽、胡义辉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郑猛

质量负责人:刘轮辉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号大街39号

生产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号大街39号:胶囊剂、散剂、片剂、合剂、颗粒剂杭州市九堡镇九横路168号 :中药提取车间、中药饮片***

生产范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号大街39号:颗粒剂,胶囊剂,合剂,散剂,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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