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96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浙江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168ml。
生产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穗轮工业园区
批准日期:2015-06-04
药品本位码:86904572000058;86904572000072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572000058[每支装168ml];86904572000072[每支装10ml]
适应症
本品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白血病性咽峡炎,疱疹性咽峡炎,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避光,干燥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