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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油精

日期:2018-12-06
风油精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48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浙江

剂型:搽剂

规格:每瓶装3ml,6ml,5ml,8ml

生产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康恩贝大道1号

批准日期:2015-06-19

药品本位码:86904670000547;86904670000561;86904670000530;86904670000554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670000547[每瓶装6ml];86904670000561[每瓶装8ml];86904670000530[每瓶装3ml];86904670000554[每瓶装5ml]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凉,止痛,驱风,止痒。本品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蚊虫叮咬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三岁以下儿童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避光,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1708-94-2004。

作用类别

本品为虫螫类、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外用少量,涂擦患处。

性状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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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

编号:浙20000361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330000142924161N

法定代表人:胡季强

发证日期:2015-12-31

有效期至:2020-12-30

发证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邵元昌

日常监管机构: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春良、王芳、王永宏、祝丽朵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胡季强

质量负责人:朱纲

注册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康恩贝大道1号

生产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康恩贝大道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鼻剂、软膏剂、乳膏剂、糖浆剂、小容量注射剂、合剂、搽剂、口服溶液剂、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含毒性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

生产范围:浙江省兰溪市康恩贝大道1号:滴鼻剂,酊剂,糖浆剂,喷雾剂,软膏剂,搽剂,颗粒剂,茶剂,合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片剂,凝胶剂,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葛根素),乳膏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烫制、制炭、蒸制、煮制、炖制、�制、煅制)、含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煮制)、含直接口服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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