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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菇饮(口服液)

日期:2018-12-13
猴菇饮(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59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浙江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生产地址:浙江松阳县望松街道松康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8-17

药品本位码:86904750000757

适应症

本品用于养胃和中。本品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慢性胃炎,胃炎,慢性浅表性胃炎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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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

编号:浙20000143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3311241486304203

法定代表人:徐建洪

发证日期:2016-01-1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邵元昌

日常监管机构: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文川、徐琼红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金汉台

质量负责人:陈卿

注册地址:浙江省松阳县望松街道松康路1号

生产地址:浙江省松阳县望松街道松康路1号:口服溶液剂、橡胶膏剂、合剂、酒剂、糖浆剂******

生产范围:浙江省松阳县望松街道松康路1号:酒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溶液剂,橡胶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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