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774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浙江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0.1mg(含葫芦素B0.06mg)
生产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二路398号
批准日期:2015-05-12
药品本位码:86904684000571
适应症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相关疾病
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原发性肝癌,慢性肝炎
禁忌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注意事项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儿童用药
口服。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部分患者在治疗初期有纳差、恶心等轻微胃肠道症状,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1.本品能保肝降酶,消退黄疸,降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消除腹水。2.改善蛋白代谢,促进肝细胞再生,防止肝细胞变性及肝细胞坏死。
3.对逆转细胞免疫缺陷,激发细胞免疫功能,抑制肝纤维增生等方面有一定作用。
4.亦可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遮光,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九册WS3—B—3711—98
用法用量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