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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C片

日期:2018-12-10
维生素C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139

英文名称:Vitamin C Tablet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浙江丽水

剂型:片剂

规格:0.1克

生产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天宁工业区开发路

批准日期:2015-07-20

药品本位码:86904691000236

适应症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相关疾病

营养代谢障碍疾病,色素紫癜性皮炎,扁平苔癣,扁平红苔癣,紫癜风,月劳病,月家痨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

儿童用药

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药代动力学

胃肠道吸收,主要在空肠。蛋白结合率低。少量贮藏于血浆和细胞,以腺体组织内的浓度为最高。肝内代谢,极少数以原形物或代谢物经肾排泄;当血浆浓度>14μg/ml时,尿内排出量增多。可经血液透析清除。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维生素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片。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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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丽水

编号:浙20000142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73525902-1

法定代表人:林松顺

发证日期:2016-01-29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邵元昌

日常监管机构: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饶亚丽、陶缙英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林松顺

质量负责人:周晓东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天宁工业区开发路

生产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天宁工业区开发路: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原料药、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含抗肿瘤药)、口服溶液剂***

生产范围:浙江省丽水市天宁工业区开发路: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激素类,201车间、202车间,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含中药,202车间),701中药提取车间},原料药(盐酸多巴酚丁胺、司莫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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