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日期:2018-12-08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187

英文名称:Bendazac Lysine Eye Drops

商品名:莎普爱思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浙江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5毫升:25毫克

生产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批准日期:2015-03-30

药品本位码:86904693000050

适应症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品牌

莎普爱思

不良反应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能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相关疾病

远视眼,老花眼,年龄相关性白内障,白内障,近视,白内障,白内障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眼外伤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注意事项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
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
4.据报道,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本品是醛糖还原酶(AR)抑制剂,文献报告对晶状体醛糖还原酶(AR)有抑制作用,所以用苄达赖氨酸(BDZL)滴眼液抑制眼睛中AR的活性,达到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的目的。

药代动力学

兔静脉注射后,在眼组织和血浆中能测得原药及其代谢物—5-羟苄达酸(5-BDZ),其中虹膜浓度最高,其他依次为睫状体、视网膜、角膜、泪液、房水、玻璃体和晶状体。血浆和房水、玻璃体、睫状体、视网膜的消除半衰期(T1/2β)分别为2.47、4.56、3.59和3.22小时,而晶状体中T1/2β为17.1小时,明显长于其他组织。采用0.5%14C-BDZL滴眼液,一次滴用后,眼部各组织中均可检测到药物,在晶状体中停留时间最长。

贮藏

密封。

作用类别

本品为眼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滴眼。一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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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

编号:浙20000121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330000146644116H

法定代表人:陈德康

发证日期:2016-05-04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邵元昌

日常监管机构: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蔡渊、冯蓓蓓、丁佳杰、张渊、蒋林强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友昆

质量负责人:沈丽娟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生产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大容量注射剂,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溶液剂,滴眼剂、大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合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栓剂、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冲洗剂、原料药,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栓剂,合剂,原料药***

生产范围: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大容量注射剂,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溶液剂,冲洗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栓剂,滴眼剂,合剂,原料药(苄达赖氨酸、甘草酸二铵、甲磺酸帕珠沙星、地夸磷索、聚乙烯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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