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感冒水

日期:2018-12-11
感冒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55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浙江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5ml;每支装5ml

生产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城东开发区环城东路

批准日期:2015-06-24

药品本位码:86904745000182;86904745000199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4745000182[每支装5ml];86904745000199[每支装15ml]

适应症

散风解热。本品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恶寒无汗,骨节酸痛,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外感风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恶寒无汗,骨节酸痛,咽喉肿痛,发热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瓶(5毫升),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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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

编号:浙20000366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14738068-5

法定代表人:何遂庆

发证日期:2015-12-31

有效期至:2020-12-30

发证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邵元昌

日常监管机构: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春良、王芳、王永宏、祝丽朵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何遂庆

质量负责人:方晓红

注册地址:浙江省兰溪市环城东路

生产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城东开发区环城东路: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软膏剂(乳膏剂)、软膏剂、合剂(含口服液)、糖浆剂、溶液剂(外用)、原料药***

生产范围:浙江省兰溪市城东开发区环城东路: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软膏剂(乳膏剂)、软膏剂、合剂(含口服液)、糖浆剂、溶液剂(外用)、原料药(氢溴酸加兰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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