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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伪麻美芬片

日期:2018-12-08
氨酚伪麻美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388

商品名:日夜百服咛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片剂(薄膜衣)

规格:对乙酰氨基酚50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315号

批准日期:2015-06-23

药品本位码:86900842000124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相关疾病

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夜用片服用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运动员慎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如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解痉药、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同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具有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的作用;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具有止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进一步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并有镇静安眠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日用片: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每6小时服药1次,每次1片。夜用片: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夜晚或临睡前服1片。?

性状

本品日用片为深橙色薄膜衣片。夜用片为浅兰色薄膜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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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上海

编号:沪20160053

分类码:Hb

机构代码:60722003-4

法定代表人:杨苏鸣

发证日期:2017-03-15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衣承东

日常监管机构: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朱�刚、孙加红、徐陈洪、任玮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杨苏鸣

质量负责人:唐荣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315号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315号: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头孢菌素类)、乳膏剂(激素类)、口服溶液剂、滴剂、进口药品分包装(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软胶囊剂)***

生产范围: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315号: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头孢菌素类)、乳膏剂(激素类)、口服溶液剂、滴剂、进口药品分包装(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软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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