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079
英文名称:Ibuprofen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Sustained-release Caps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天津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胶囊含布洛芬3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45毫克。
生产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林庄道澄州路口
批准日期:2015-06-30
药品本位码:86900969000113
适应症
用于缓解由感冒等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痛、四肢酸痛、关节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不良反应
少数人可能出现口干、心悸、眩晕、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胃烧灼感、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极少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相关疾病
感冒
禁忌
1、对本品中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
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疗程不超过3-7天。症状未缓解者请咨询医师;
2、消化道溃疡患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前列腺肥大.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及老年人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0、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或遵医嘱;
11、老年人慎用。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药物毒理
本品具有解热镇痛及减轻鼻粘膜充血作用,配方中布洛芬具有解热,镇痛,抗炎等作用。
贮藏
遮光、密闭、阴凉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