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14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丸剂
规格:每10粒重1g
生产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108号
批准日期:2014-03-02
药品本位码:86900994000966
适应症
凉血,祛湿。本品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品牌
东方龙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肛周湿疹,肠病性肢皮炎综合征,Danbolt-Closs综合征,痤疮,酒糟鼻,湿疹,痤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三册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6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