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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贝枇杷颗粒

日期:2018-12-06
川贝枇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47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3克

生产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108号

批准日期:2015-08-03

药品本位码:86900994000867

适应症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感冒咳嗽,化痰止咳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或稠黄,常伴有鼻流黄涕,口渴,头痛,恶风,身热。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本方由10味药物组成,主治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等症。
2.川贝母为主药,具有清热润肺、祛痰止咳之效。
3.辅以枇杷叶清肺降气、止咳和胃,桔梗利咽祛痰,陈皮理气化痰,水半夏燥湿化痰。佐以北沙参养阴润肺,五味子致肺润操止咳,款冬花、杏仁水润肺化痰、止咳平喘。
4.使以薄荷脑,利咽止咳。
5.诸药合用,使其气顺则火降,热清则痰自消,痰消则火无附,诸症自可解除。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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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重庆

编号:渝20150009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500101621170029X

法定代表人:龚乙

发证日期:2015-12-22

有效期至:2020-12-21

发证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马琳

日常监管机构:万州区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韩勇 陈�明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宏儒

质量负责人:向红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108号

生产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108号: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片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酊剂,煎膏剂***

生产范围: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108号:片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酊剂,煎膏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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