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4303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丸剂
规格:每袋装5g(每10丸重1g)
生产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经开大道108号
批准日期:2015-08-03
药品本位码:86900994001000
适应症
舒肝理气,健脾和胃,消积化食。用于消化不良,不思饮食,胃脘嘈杂,腹胀肠鸣,恶心呕吐,大便溏泻,胁肋胀痛,急躁易怒,头晕乏力,失眠多梦,对慢性胃炎,出现上述症候者有效。
品牌
东方龙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急性胃炎,胃溃疡,萎缩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
禁忌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水泻不止,腹痛,或发烧。
4.孕妇慎用。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苦、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