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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司特颗粒

日期:2018-12-12
甲磺司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105

英文名称:Suplatast Tosilate Gran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重庆

剂型:颗粒剂

规格:1g:50mg (1g本品中含有甲磺司特50mg)

生产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街70号

批准日期:2017-12-11

药品本位码:86909642000013

适应症

支气管哮喘,特异反应性皮肤炎,过敏性鼻炎。

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

相关疾病

支气管哮喘,特异反应性皮肤炎,过敏性鼻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抗组织胺类药物不同,对已发生的发作及症状不能迅速减轻,必须对患者充分说明。
2.应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支气管哮喘大发作应给予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药物。
3.长期应用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改用本品时,类固醇减量过程应密切观察,缓慢进行。
4.应用本品而减少类固醇维持量的患者,停用本品时,可能引起原疾病的复发。
5.使用本品无效的患者不可长期继续使用。
6.本品可抑制变应原皮内反应,以致不能确定过敏原。因此,进行变应原皮内反应检查前应停用本品。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只有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才可应用。动物使用证实,本品向乳汁分布,哺乳期妇女应停止授乳。

儿童用药

小儿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无使用经验)。

老人用药

老年病人生理功能降低,应从低剂量开始(例如150mg/d),增加剂量须一面密切观察患者的不良反应及临床症状,一面增加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以本品对小鼠进行免疫应答及小鼠、大鼠、豚鼠的过敏反应进行了研究。以本品10~100mg/(kg.d)连续经口给小鼠5日,只抑制IgE抗体的产生,对IgM及IgG无影响。
2.以本品1~100mg/kg经口单次给药,在高剂量时可抑制大鼠及豚鼠的同种被动皮肤过敏性反应、大鼠的实验性过敏性鼻炎及豚鼠的实验性哮喘。
3.以本品连续2周经口给药,对大鼠的过敏性鼻炎,50%有效剂量比单次给药减少20多倍,可见疗效逐渐增强。本品还可抑制小鼠的过敏性气管收缩及由抗原刺激引起的乙酰胆碱性气管收缩(气管过敏)。对照药Tranilast(TR)100mg/(kg.d),对小鼠抗体的产生无影响。
4.本品对Ⅰ型过敏反应的大鼠及豚鼠的被动皮肤过敏反应单次给药可产生强力的抑制。本品还可抑制腹腔渗出细胞释放组织胺。本品对Ⅱ、Ⅲ及Ⅳ型过敏反应及炎症反应几乎无影响。
5.本品对由于抗原抗体反应引起的大鼠肠系膜肥大细胞的脱颗粒及腹腔渗出细胞的组织胺释放的抑制程度与Tranilast一样,但对组织胺、白三烯D3等化学介质无拮抗作用。
6.本品的作用机制,通过对花粉症患者末梢淋巴细胞建立的辅助T细胞株SN-4产生白细胞介素-4(IL-4)及对IgE抗体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结果本品浓度依赖的而且选择性的对两者产生抑制,可以认为主要抑制T细胞产生IL-4,从而抑制IgE的产生。
7.本品有(+)与(-)光学异构体,两者药效未见差异。本品可产生6种代谢产物,其主要代谢产物M1的活性只及原形药物的1/3,M2也有相当的活性。
8.此外,本品高剂量口服时可见对家兔脑电的觉醒作用、小鼠的镇痛作用、大鼠的条件回避反射的抑制作用。这些作用与Tranilast相比较弱。
9.毒性试验:
(1)急性毒性,以小鼠和大鼠经口及静脉给药,犬以经口给药进行试验。经口给药可见物种的差别,LD50分别为12500mg/kg以上、10000mg/kg以上及2124~2660mg/kg。静脉内给药LD50,小鼠81~96mg/kg,大鼠93~96mg/kg。死亡原因都是呼吸困难,由于本品对神经肌肉接合部的药理作用,提示对呼吸肌的抑制作用。
(2)亚急性毒性,给大鼠及犬13周连续口服本品,都出现神经肌肉接头处的抑制。大鼠还出现病理性大脑及小脑神经细胞的变性1坏死,肝细胞光面内质网的轻度增生。
(3)慢性毒性,给大鼠及犬连续52周用药,大鼠出现病理性大脑皮层颞叶、小脑颗粒层坏死,临床症状为共济失调步态,四肢挛缩,过敏。周围神经未见明显变化。犬也未见器质性改变。由此,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病变可以认为是大鼠特异性改变。
(4)抗原性试验都是阴性的。致突变性以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染色体异常试验、小核试验都是阴性的。
(5)治癌试验,以小鼠、大鼠进行104周试验将本品混合于饲料中给药,肿瘤发生率与对照组之间无差别。
(6)局部刺激试验以本品溶液给家兔点眼,确认为阴性。对生殖发育的毒性,大鼠SegⅠ试验,强制经口给药,分为本品200mg/(kg.d)、600mg/(kg.d)、1800mg/(kg.d)三个组,对母体动物一般毒性无影响量为雄性1800mg/(kg.d),雌为600mg/(kg.d),对亲代动物繁殖无影响量为1800mg/(kg.d),对胚胎发育无影响量为600mg/(kg.d)。大鼠SegⅡ试验,分为本品300mg/(kg.d)、900mg/(kg.d)、2700mg/(kg.d)三个组,强制经口给药,对母体动物一般毒性无影响量为300mg/(kg.d),对第1代无影响量为900mg/(kg.d),对第1代新生仔发育无影响量为300mg/kg.d)。家兔SegⅡ试验,用NZW家兔进行试验,强制经口给药,分为本品100mg/(kg.d)、300mg/(kg.d)、450mg/(kg.d)及700mg/(kg.d)四个组。对母体动物一般毒性无影响量为300mg/(kg.d),对胚胎发育无影响量为450mg/(kg.d)。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一般成人,1次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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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重庆

编号:渝20150083

分类码:Hab

机构代码:91500107709356784W

法定代表人:黄山

发证日期:2015-12-22

有效期至:2020-12-21

发证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柏朝诗

日常监管机构:九龙坡区分局 长寿区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邹婧 舒嫣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黄山

质量负责人:王茂林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迎宾大道38号11层1至8号

生产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街70号: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片剂***重庆市长寿区凤城镇关口:原料药,药用辅料***

生产范围: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街70号: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片剂***重庆市长寿区凤城镇关口:原料药(奥利司他、甲磺司特、盐酸罗匹尼罗、盐酸多奈哌齐、盐酸非索非那定、盐酸托烷司琼),药用辅料(水杨酸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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